金秋亮剑 勇往“执”前——赵县、高邑法院集中“交叉执行”攻坚再联手
金秋亮剑,硕果累累。为进一步发挥“交叉执行”制度效能,全力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按照市中院统一安排部署,10月30日、31日,赵县法院、高邑法院连续两天协同合作,联合出击,开展第十四次集中“交叉执行”化解积案难案统一行动。
本次活动按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在路线规划、方案制定、案件选取等方面均以“瞄准特定乡镇、按组分片包案、实现终本清仓”为指引,主要围绕范庄、谢庄两片区域,对所涉及的小标的、涉民生、5万元以下终本案件纳入台账,多管齐下、挂图作战,在形成网状辐射执行的强大阵势同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行动前,执行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梳理摸排案件,针对案件具体情况,明确行动范围,确保此次集中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执行过程中,全体干警上下一心,密切配合,按照事先制定的实施方案,秉持依法规范执行与文明善意执行的理念,有序开展执行工作。对有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做到快速处置;对暂无一次性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制定分批给付计划并严格实施;对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形成强制威慑。
硬核出击、执行显威力!在一起民间借贷积案中,被执行人面对执行法官多次督促传唤,不仅分文未还,还和执行干警玩起了“躲猫猫”。在“终本清仓”案件梳理过程中,我院发现该被执行人除涉及此案件外,还涉及另一起小标的案件未履行完毕。将该被执行人纳入本次集中“交叉执行”台账后,出其不意,对其实施拘传,迫于法律权威与拘留压力,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其相关款项,其涉及的2起案件均得以执行完毕。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执行干警2天共奔赴46处执行现场,拘传被执行人5人次,执行完毕案件5件,达成和解7件,张贴传票31张,执行到位10.7万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消极履行、逃避执行的不良风气,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执行道路任重道远,却仍需策马扬鞭”。下一步,赵县法院将继续以“如我在执”的工作作风,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执法兼容并济,依法识别和精准打击规避、拒执行为,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