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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赵县法院:巾帼学法 “典”亮生活
  发布时间:2024-05-30 17:12:34 打印 字号: | |

【民法典宣传月】赵县法院:巾帼学法 亮生活

 

530日,应县妇联的诚挚邀请,赵县法院立案庭庭长张琳,到赵县谢庄镇政府为谢庄各村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就《民法典》中涉及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保护的法律知识进行系统全面、详细讲解。

此次活动以赵县法院与县妇联签署的支部结对共建协议书为依托。活动中,张琳法官选取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社会热点事件及日常多发问题,结合具体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在婚姻家庭生活中遇到 烦心事时如何运用《民法典》来处理,如婚姻中对方婚前隐瞒疾病该如何处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方欠的债应由谁偿还、离婚中孩子由谁抚养参考因素、未成年监护及未成年保护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同时,张琳法官还介绍了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以及赵县法院与县妇联签署支部结对共建协议书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纠纷化解的作用。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后,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普法宣传,不仅加深了对《民法典》中婚姻家庭和妇女儿童保护法律知识的理解,也认识到了加强自身业务能力的重要性,表示将不断学习和提高,更好地履行职责,为妇女儿童服务。

下一步,赵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三下三进三联动”工作,积极探索家事审判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思路,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形成“法律服务有法院、情感疏导有妇联”的家事纠纷诉源治理新格局,共同推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责任编辑: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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