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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徽耀天平】党员示范做榜样 司法为民当先锋

  发布时间:2024-04-11 16:35:19 打印 字号: | |

【党徽耀天平】党员示范做榜样 司法为民当先锋

 

一名党员一面旗帜,一枚党徽一份责任。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推进党建工作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力促党建和业务“双提升”,赵县法院开展“党员示范岗”评选活动,自今年3月起,每月评选出党性坚强、政治过硬、作风优良的党员先锋模范,旨在用榜样力量激发履职新动力,不断凝聚踔厉奋发磅礴力量。

 

2024年4月党员示范岗

 

一、大石桥人民法庭庭长 潘青

潘青,女,19924月出生,中共党员,2016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2017 9月参加工作,依次担任法官助理、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大石桥法庭庭长岗位。其撰写的民事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及河北省优秀案例库,2020年度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积极投身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荣获冀青之星荣誉称号。

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处处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深受单位领导、同事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一、讲政治,坚守为民情怀

作为大石桥法庭庭长,潘青同志积极开拓司法为民新思路,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提升了大石桥法庭的司法形象,使大石桥法庭成为赵县法院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突出代表。她充分发挥大石桥法庭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核心,狠抓队伍建设为根本,带领法庭干警做到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廉洁自律、敬业爱岗、业务精通。她始终坚持“如我在诉”的服务式工作理念,以大石桥法庭为载体,采取多种便民利民的诉讼服务措施,逐步提升了新时代人民法庭公正司法能力,把“如我在诉”真正落到实处。

二、树品牌,推进高质量法庭建设

担任大石桥法庭庭长后,潘青同志直接参与法庭改造升级,巧妙地将“桥文化”和“法治文化”相结合,设计出一批特色鲜明、“接地气”“好理解”的文化展牌,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理解和接纳法治文化,让法治的春风悄然吹进群众的心中。她抓住赵县本地旅游资源丰富的特点,在院党组的带领下,打造旅游巡回法庭,直奔景区第一线为游客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设旅游景点“闪调”模式,构建景区15分钟诉讼服务反应圈,定期开展上门调解、送法上门活动,在乡里进行巡回审判,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使大石桥法庭的品牌形象牢牢树立在百姓心中。

三、促调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

潘青同志思路灵活,勇于钻研,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每一名到庭的当事人,善于从情、理、法方面向当事人释法明理,调解纠纷,依托“三下三进三联动”诉源治理工作体系,携法官助理和法庭工作人员深入基层指导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引导调解员懂法律、知情理、善调解,调解案件的同时,进一步提升调处成效,善用督促履行机制,庭室工作人员在付款期限届满前电话提示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跟进督促当事人如约履行,巩固调解成果,对生效裁判文书中简便易行的,促进当庭履行,尽力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最大保障。

她是屹立风雨的铿锵玫瑰,她是挺立于时代潮头的绚丽红花。她将继续带领大石桥法庭全体干警不断创新工作,把教育学习、调查研究、整改落实、开拓进取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工作之中,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二、范庄人民法庭副庭长 郭礼宁

郭礼宁,男,19858月出生,中共党员,2010年参加工作,2019年进入赵县法院工作,现任中共赵县人民法院范庄法庭党支部组织委员、范庄法庭副庭长,四级法官。曾在赵县司法局公证处、赵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从事基层法律工作15年,办理了几千件各类民事法律案件,始终牢记党员身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自己的所学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作为一名党员,郭礼宁同志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始终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党性观念,注重自身素质的修养,道德情操高尚,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扎实,具备较高的责任担当意识。积极参加支部的三会一课,与其他党组织联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提升支部对基层的引领和影响力。

参加工作以来,始终奋战在基层一线,热心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倾听法律诉求,提供专业的司法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基层治理贡献自己的力量。

每换一个工作岗位,郭礼宁同志都会进行针对性学习,以便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务。在公证员岗位,共出具4000多份公证书,大量地避免了民事纠纷的发生;在执行岗位工作的4年,他加班加点办理执行案件,时间一长,家人对他的工作也习以为常,从来不为他准备晚饭,因为知道执行工作需要每晚加班到深夜,当事人也能从他的辛苦中体会到执行工作的难度。4年来,郭礼宁同志共协助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076件,执行完毕376件,执行到位金额8000多万元,共拍卖房产23处、车辆和机械设备16台,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当地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献出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在审判岗位,注重明辨是非,减轻群众诉累,注重运用更有人情味的调解,缓和双方之间的矛盾,对于双方矛盾较大的案件,他坚持静心倾听双方诉求、耐心做通思想工作,细心主动联系当事人了解情况,冒着严寒,顶着风雪,不辞辛苦下村去调解,多次自己驾车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到现场勘验,从事审判工作近半年来,办理各类民事案件131件,其中调解81件,撤诉14件,调解率62%,平均审理时长25天,无改判或发回案件,较好地展现了公正与效率的司法理念。


 
责任编辑: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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