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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凉意重,执行亮剑时——赵县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
作者:赵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3-10-20 17:54:28 打印 字号: | |

金秋凉意重,执行亮剑时——赵县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

 

金秋亮剑,步履不停。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满意度,加大强制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行质效水平,持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上级法院安排部署,赵县法院于1020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力求以雷霆手段有力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

为保证执行实效,赵县法院提前谋划,对被执行人所在位置进行预先摸排,针对性谋划行动措施,为行动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凌晨5:30,赵县法院32名执行干警精神抖擞、严阵以待,在市中院统一指挥下,各干警迅速登车,奔赴执行现场。本次行动由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恰担任总指挥,邀请人大代表全程见证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坚持既要“速度”,又要“力度”、更要“温度”的执行理念,运用刚柔并济的执行手段,多策并举督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定义务。在第一和第五执行现场,因被执行人未在家,张恰院长对其亲属释法明理,我院干警依法送达传票。在第二执行现场,执行干警在人大代表的见证下,依法对被执行人房屋及名下财产进行搜查,扣押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一辆。面对外出不在家的被执行人,张恰院长向其家属释法析理,并通过电话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其家属表示将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定义务。在第三执行现场,为避免被执行人通过藏匿、躲避等行为规避执行,执行干警首先“佯装”离开执行现场,后出其不意折路而返。面对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家属,张恰院长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和思想劝导,动之以情、晓以利害,向其告知不配合法院执行或抗拒执行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但我院的谆谆告诫却未换得被执行人的幡然醒悟,随即我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第四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依法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拘传。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奔赴北白尚村、各南村、南庄村、东湘洋村等7处执行现场,出动警车6辆,拘传被执行人2人,送达传票3张,扣押车辆1辆,执行完毕1件,达成执行和解1件,充分体现了赵县法院执行干警忠于职责、依法办案的良好精神风貌。

张恰院长强调,各执行干警要开阔思路、攻坚难题,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敢啃“硬骨头”,敢碰“硬钉子”,聚焦执行工作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以能动履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权威。下一步,赵县法院将聚焦涉民生执行案件,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重点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拖、躲、逃、赖”行为,灵活施策,找准法与情的平衡点,穷尽措施提高案件执行完毕率和执行到位金额,以重拳铁腕维护司法权威,以实际行动打通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责任编辑: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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