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手机接收网上送达的法律文书
1.法官在内网创建发送文书的电子送达信息后,平台会自动给待签收人发送短信提醒(该号码为案件信息中预留的当事人或代理人联系电话),当事人或代理人收到短信后,可以在手机上直接点击短信内容中的链接地址进行签收,注意认准【河北高级人民法院】哦。
附图1:
2.点击短信链接,跳转到确认签收界面,请您勾选“同意”后,点击“签收文书”。
附图2:
3.查看待签收文书,并点击“下载”,此时您就会收到一份PDF格式的文书了。
附图3:
二、使用电脑接收网上送达的法律文书
1.登录“电子法院”后(点击查看登录方法),在“待办事项”、“我的服务”中会有待签收文书的提示↓↓↓
附图4:
2、点击进入后,按系统提示操作,完成签收并下载即可↓↓↓
附图5:
温馨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是不能适用电子送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