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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人民法院2014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5-02-04 16:43:33 打印 字号: | |

2014年以来,赵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县域工作大局,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障群众合法利益的要求,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县域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1—11月共受理各类案件2960件,审结、执结各类案件2341件,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其中,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刑事案件收案236件,结案155件;积极化解民商事纠纷,为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897件,结案1511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81.2%;倾力化解执行难题,竭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97件,结案255件,执行标的额1345.6万元;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增强政府与群众沟通互信,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2件,结案16件,受理非诉执行案件400件,结案399件。全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服务大局工作发挥新作为

一是严厉打击危险驾驶罪。该院专门召开审判委员会进行专题研究,在详细研究案情,统一量刑尺度的基础上,以危险驾驶罪集中宣判了29起“酒驾”刑事案件,对这批因“酒驾”触犯刑律的被告人分别判处2个月至4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罚金。通过公开宣判,这些被告人普遍认识了醉酒驾驶机动车对个人和公共安全的危害,也让旁听群众受到了深刻的法制教育,尤其是认识到醉酒驾驶摩托车照样追究刑事责任,消除了部分群众对“酒驾”认识的“盲区”,有效提高群众遵守交通秩序意识。起到了打击“酒驾”犯罪稳、准、及时、有力、有效的效果。

二是深化调解工作,有效化解群体诉讼案件。2014年7至9月,集中受理了30余户村民诉曹庄村委会、50余户业主诉翔银地产公司两批典型案件,涉案群众多,对立情绪大,处理中稍有不慎即会引发群体性事件,该院党组站在维护县域社会稳定,服务全县工作大局的高度,及时召开案件研讨会,深入研判,制定预案,依法审理。针对涉村委会案件及时出台《赵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村委会作为当事人的案件时应注意问题的规定》,从立案受理、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规定,在依法妥善审理的同时,与涉案乡镇党委、村委会协调联动,充分做好涉案群众思想稳控工作,最终确保30余起案件宣判后,无一上诉、上访;50余户业主诉翔银地产公司案件,通过坚持不懈地做业主和房地产公司双方调解工作,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将本需判决的案件成批地转化为调解结案,有效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以提升工作效率、降低涉执信访率为目标,抓好执行工作,通过坚持不懈努力,在4名执行员退休,人员减少但案件增多的不利情况下,结案率比去年提高3个百分点;截止2014年11月,该院受理执行案件410件,新增信访案件为0。

、司法为民工作取得新成效

2014年以来,赵县法院始终贯彻“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坚守道德、公正、法律、廉洁四个底线,践行勤奋、为民、务实、清廉服务宗旨,不断强化法制建设和制度保障,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的自觉性和实效性,时刻倾听群众呼声,用对群众的一片爱民为民的真情扶民困,帮民需,解民忧,构筑“四个平台”,为司法为民提供机制保障。

一是构筑“释法答疑平台”。立案时,向当事人发放《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等资料,做好诉讼引导,减少诉讼风险,让当事人明白诉讼少走弯路;案件裁判后,向当事人详细讲解裁判的依据和理由,尽量做到让当事人胜败皆明,降低案件上诉率。 制定出台司法为民25条。  

    二是构筑“诉调对接平台”。着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在法院和法庭设立“人民陪审员调解室”、在中心乡镇设立“人民调解指导中心”, 在行政村设立法官联系点,推行与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组织的协作联调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贴近群众、熟悉乡情的优势,诉前调处纠纷,减轻群众诉累。截止目前,共指导人民调解组织、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纠纷352件,有效地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 

    三是构筑“巡回办案平台”。以派出法庭为中心,在无派出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法庭,审理发生在该区域的简单民事案件。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案件,采取流动式巡回审理,即收即立、就地审理。截止目前,该院共巡回立案42件,现场开庭35次,结案35件,收到了良好社会效果。

四是构筑“司法救助平台”。加强法律援助联络工作,为农民工以及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开辟诉讼 “绿色通道”。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收、免收、缓收诉讼费用;今年累计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22万余元,联系无偿法律援助16次。设立了“涉执行案件特困群体救助基金”,对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案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进行及时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万余元。

三、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

按照习总书记“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按照卫院长讲话精神要求,坚持“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思路,提出“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口号,坚持不懈地抓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抓规范管理,严格正风肃纪,改进司法作风,向法院系统存在的“10个方面突出问题”宣战,向司法过错宣战,向瑕疵案件宣战,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以担当的精神建设一支创新型、务实型、争创一流型的法官队伍。

一是以整体推进与体现特色、自查自纠与开门纳谏、着力治标与立足治本、抓好活动与促进工作统筹、提升服务水平与注重案件质量“五个统筹兼顾”,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正风肃纪活动被省委政法委《河北政法简报》正风肃纪专刊第10期以“赵县法院抓好四个统筹协调推进活动开展”为题采用,给予充分肯定。由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深入开展,我院成为县级示范单位,目前已成功转段。

二是以“疏通出口,及时增员补缺、规范程序,严肃选任纪律、严格标准,确保选贤任能、统筹兼顾,拓宽选任渠道”为原则,扎实深入开展人民陪审员倍增工作,7月3日,经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后,赵县法院提请任命50名人民陪审员的议案获全票通过,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黄云锁同志为新任命的50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赵县法院原有人民陪审员32名,现人民陪审员总数达82人,圆满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三是积极主动汇报,取得向县委、人大有力支持,目前已在全县11个乡镇中的6个乡镇建立乡镇人民法庭,“一乡一庭建设”任务完成过半。

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取得新进展

今年以来,全市开展“抓源头、除隐患、重治理、创平安”活动动员会以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干警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全院干警面对信访压力和困难,团结一致,迎难而上,克难攻坚,把排查隐患、治理源头、化解矛盾、解决积案做为重中之重来抓,采取一切可行办法,协调一切可用力量,全力以赴抓排查调处,迅速掀起了以“抓除重创”为内容的信访攻坚新高潮。经过6个月的不懈努力,自4月份以来,排查出的14件信访苗头和隐患全部得到了解决,办结率达到了100%,其中,省、市交办的9件信访案件,已经全部办结,息诉8件,按期办结率达到了100%,息诉罢访率达到了89%,集中攻坚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实现了信访苗头隐患和信访问题“清仓见底”,圆满完成了工作目标。

五、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到位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司法公开和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规划、协调和指导,结合本院现实条件,以“分期建设,整体推进”为原则,三年一个长期规划,一年一个短期规划,各项资金向该项工作倾斜,在基础环境建设、基本应用系统等方面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由审判管理部门牵头司法公开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综合运用网络、通讯、视频数字化技术,达到建设与使用更好地对接,实现宏观规划和微观技术标准的有效统一。

二是强化资源配置,硬件建设到位以审判改革需求为导向,以司法公开为主线,构建高效、快速、通畅的网络系统和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了人手一台电脑,达到了外网集中管理,局域网全覆盖;完成了审判管理、内网网站、外网网站“三个网络”的建设,并正在招标进行内网网站升级工程,将已有的法律支持、文书纠错、数字图书馆、门禁考勤、数字法庭等应用系统整合入网站,提供“一站式”信息发布和资源共享服务。

三是强化制度管理,软件应用到位为推进法院从传统管理向智能管理的转变,提升应用“软”实力,我院制定出台了司法公开、信息网络系统管理、案件信息及电子卷宗录入、数字法庭系统使用、内外网站维护等相关配套制度,将网络信息化应用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力求建设一块、应用一块、成功一块。在信息化网络的运营维护上,坚持配齐配强专业人员;在信息化应用的推进中,深挖各个系统的功能,从节点管理、网上批注、电子签章、电子卷宗同步生成等各个节点,自上而下推动了信息化网络的应用,实现了管理的智能化。

在省委政法委举办的“全省政法队伍职业化建设成果网上展赛”中,赵县法院荣获“优胜单位”,也是全石家庄市政法系统获此殊荣的两个基层单位之一。在2014年4月28日举行的石家庄市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暨司法公开工作推进现场会上,赵县法院作典型发言。

六、司法公开工作迈出新步伐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内深化司法公开内涵,更好地向社会公众公开法院司法信息的实质内容,满足当事人、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让更多的群众感受“阳光司法”,我院出台三项机制,对司法公开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保障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一是制定了司法公开目录机制,明确公开的事项和公开的方式。司法公开目录以依法公开、及时公开、全面公开、规范公开为原则,细化了公开的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并建立了保障机制。公开内容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文书公开、审务公开六大部分,涵盖庭审公告、审限事件公示、庭审直播、电子卷宗、诉讼(执行指南)、强制措施公示、政务网站、微博等新媒体阵地建设等法院工作的全方位公开,实行责任到人,保障司法公开工作做为一项日常工作,使“阳光司法”常态化。

二是强化“三大平台”建设机制,努力提高司法公开水平与效果。加强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充分利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和网上诉讼服务窗口,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微信、电子触摸屏等方式,及时公开办案程序,公开立案、排期、开庭、宣判、送达、执行全过程,实现了对审判流程的公开,方便了当事人查询案件进展情况,为公众提供全方位、多元化的司法服务;深入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不符合公开条件的案件外,全部依法上网公开;深入推进执行信息公开。让公众和当事人及时了解法院采取的执行措施与案件进展情况,争取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配合。同时,对失信者公开曝光,予以信用惩戒,广泛征集执行线索,借助公众的力量,缓解执行难问题。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平台与社会诚信体系对接,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法院内、外官方网站有效运行的基础上,2014年1月,新浪官方微博正式开通,3月,腾讯官方微博正式开通,是对我院官方网站的重要补充,架起了法院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快捷桥梁。以微博沟通推进司法公开,以司法公开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正做到人民法院微博为民所用、为民所享。

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和举报投诉机制,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听取、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社会各界对法院司法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司法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设立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反馈结果。对违反司法公开相关规定,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由纪检监察室查处。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我院司法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市中院对2014年的最新数据通报显示,截至目前,赵县法院在法院系统互联网司法公开平台公开案件2093件,公开率99.38%,裁判文书上网922篇,电子卷宗制作2023件,电子卷宗制作率96.06%,电子卷宗归档数1204件,裁判文书制作率99.95%,各项工作均在石家庄市各县市区位居前列,司法公开的效果初步显现。

七、院长带头办案制度取得新探索

今年以来,赵县法院探索建立“院长带头办案制度”,并将其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举措。

一是院长每年办案不少于5件,副院长不少于10件。

二是办理案件类型涵盖民事、商事、刑事、行政、执行、信访六个领域,案件范围主要为重大疑难案件以及新类型案件。

三是院长审理案件的庭审设立为“观摩庭”。2月26日,石家庄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存利在《法院信息》(2014)第19期上针对《赵县法院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制度》作出批示:“赵县法院实行院长带头办案制度很好,值得其它法院学习”。河北审判、光明网等多家国家、省级媒体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八、司法建议工作发挥新成效

赵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些以村委会作为当事人的案件时,发现普遍存在一个不容忽视的共性问题:很多农村村委会成员不能合法选举产生,这导致一旦出现涉及村委会的纠纷,没人可以合法的代表村委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纠纷不能得到及时解决,利益冲突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2013至2014年间,该院受理的当事人为村委会的案件共99件,而因村委会成员不能合法选举产生导致诉讼无果,纠纷不能及时化解的案件就有70余件,占收案数的77.8%。针对以上问题,为有效维护县域和谐稳定大局,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司法保障,赵县人民法院在院党组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审委会讨论,出台了两项措施一是制定了《赵县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村委会作为当事人的案件时应注意问题的规定》,从立案受理、案件审理等各个环节对审理村委会作为当事人的案件进行了严格规定;二是在审理个案过程中向有关乡镇政府发放司法建议,建议其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程序,加大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力度,维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财产权益。措施的出台对于该类问题的有效解决,起到了良好的推进作用,充分发挥了人民法院为地方经济繁荣、社会稳定保驾护航的职能作用。

九、制度管理实现新规范

赵县法院将公务用车作为法院的“名片”、“第二张脸”和“移动的形象”,多年来一直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公车管理,将公车管理固化于制、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实化于行,并变为全院每个人的自觉行动。通过出台七项措施,狠抓对公车的管理,坚决杜绝违规用车、违章行车和公车私用,实现了公车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常态化,对违规用车做到了早预访、常整治。

今年中秋节期间,中央电视台对河北省遵守“八项规定”的情况进行了暗访,央视综合频道、新闻频道和财经频道等频道在9月8、9日新闻节目对该院的公车管理工作给予了充公肯定,才有了“在石家庄赵县法院,记者看到公车全部集中整齐停在院内”的报道。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崔存利同志指出:赵县法院在中秋节期间坚决执行公务车辆集中管理的规定,赢得了舆论和社会的好评,应予表扬和肯定。希望全市法院象赵县法院这样把中央的八项规定完全彻底、始终如一的执行好、落实好。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该院的公车管理工作进行了通报表扬。

一是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一样严谨。做到无隐患。该院根据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多次对公车管理的制度进行修订,努力做到严谨、严肃、有可操作性,并重点加强对公车管理制度的检查、落实,有效防止了公车管理停留于口头上和纸面上,提高了制度的执行力。

二是教育与管理一样重视,做到无懈怠。该院不但重视公车的日常管理,更注重对违规用车的提前预防。该院经常在大小会议上强调公车使用纪律,利用违规用车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还经常召集司机学习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违规用车做到了警钟长鸣,对公车管理做到了常抓不懈。

三是管车与管案一样考核,做到不轻视。该院树立“公车管理无小事”的理念,将公车管理作为关乎法院形象的大事来抓,并将公车管理纳入本院的绩效考核范围,与审判工作一样考核,提高了全院对公车管理的关注度和重视度。

四是领导和干警一样遵守,做到无差别。该院多年来一直严格实行节假日封车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从而形成荷叶效应,带动全院都遵守公车管理有关规定,形成互比互帮、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

五是工作日与节假日一样严格,做到无缝隙。该院不但工作日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各项制度,星期天、节假日更是作为管理重点,毫不放松为公车的管理,实现了对公车实行全天候管理,保证公车管理24小时不失控、不缺位。

六是院本部与执行局、人民法庭一样管理,做到无死角。该院一直对公车集中管理、定点停放,对人民法庭和执行局的公车与院本部的公车同样适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院本部由于院落狭小,停不下所有公车,该院设立了院本部和执行局两个固定公车停放点(执行局与院本部没在一个院),做到了公车停放规范、秩序井然。

七是人防与技防一样加强,做到不落伍。该院通过内部监控网络的全院联网,将全部公车纳入监控范围。不但办公室、监察室对公车使用情况经常检查并及时通报,还将公车停车作为值班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技术手段时刻监控公车的动向。

十、信息宣传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是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将信息工作纳入岗位目标管理;建立通畅的采编渠道,发挥法院各部门的整体合力,使信息编报从题目拟定、素材挖掘、分析加工到审核签发、输送传递等各方面都做到有序运转。 通过深挖素材,精炼内容,赵县法院全年被最高院采用信息2篇,被市中院崔院长批示信息2篇,信息整体工作名列全市法院系统前列。

二是以演讲汇演与“法院开放日”相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法律、文化、生活”为主题举行了丰富多彩的演讲汇演。县委政法委书记张清华、县政协主席陈炜兴、县人大副主任张长波等县领导以及20名社会各界群众代表和全体法院干警一起观看了演出。本次活动起到了推进群众路线活动,推进司法公开,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良好效果。

三是为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营造良好法制环境,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更深层次开展,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赵县人民法院和县电视台联合创办了专题法制栏目——《平安赵州》,突出“三个点”,收到良好效果。找准切入点,形成合力。《平安赵州》以司法公开为切入点,利用电视优势搭建法制宣传平台,以法院审理和执行的典型案例为核心,以“案”引出“法”,贴近民生,满足人们对司法的需求,弘扬法治精神,让群众了解法院办案程序,以“让人民群众在每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真正做到司法公开和透明。 抓住落脚点,服务大局。《平安赵州》栏目坚持紧紧围绕县域大局和社会热点,以服务大局、关注民生为根本点和落脚点,以发生在老百姓身边并与他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事件为主,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导向性的案例,使普法教育更加深入民心,为群众知法、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提供新的平台。形式生动一点,增强效果。《平安赵州》栏目将选取法院贴近民生且具有重大法制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法,通过模拟案件重演、实地拍摄场景、采访当事人、法官现场讲法等形式,生动展现案件的起因、经过和法制教育意义。节目结束时,还附带案件的警示语,告诫人们应该遵守的正确行为方式,从而促使法院办案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十一、2015年工作谋划

(一)始终不渝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能动司法,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作用。把好案件质量关,实现公正司法。强化均衡结案意识,合理分配好办案时间,提高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县域建设和发展保驾护航。

(二)始终不渝坚持服务大局,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坚持服务大局宗旨不动摇,把服务重点项目作为2015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凡涉及重点项目建设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判、优先执行。

(三)始终不渝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及时化解各种纠纷,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持社会持续稳定,服务经济发展。 

(四)始终不渝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进一步创新机制,全面优化司法公开的效果,努力实现司法为民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依托信息化、网络化等媒体和平台,在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听证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审务公开、评估拍卖公开等方面创新举措,扩大公开范围,增强司法工作透明度,真正达到以公开促公正。

(五)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牢固树立整体意识和大局观念,真正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服从服务于全县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坚持实行法院开放日,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推行“阳光审判”,促进公正司法,改进法院工作。

在新一年的工作中,我们还有更多、更艰巨的工作要做,我们决心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强基固本,努力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公平、公正、热情、高效的法律服务,竭力为我县加快实施“四大战略”,实现“打造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省会南部中等城市”的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河北省赵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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