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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法院设立党建指导科和基层法庭党支部
作者:吕国清  发布时间:2011-10-21 16:41:22 打印 字号: | |

2011年10月15日,中共赵县县工委批准赵县法院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分别成立了党支部,赵县院基层法庭全部建立了党支部,实现了“支部建在庭上”的目标,为健全人民法庭党建工作机制提供了组织上的保证。另外,为健全党建工作指导机制,该院在政治处设立了党建指导科,确定了专职党务工作者和党建工作联络员。经中共赵县县直工委批准,该院根据人员和机构调整的情况对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组成人员也进行了调整,使党的组织建设更好地适应党建工作创先争优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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