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建文化 > 文苑随笔
法眼漫看《西游记》
作者:赵县法院 吕国清  发布时间:2014-08-20 21:14:10 打印 字号: | |

《西游记》是家喻户晓的古典名著,尤其杨洁导演拍的86版同名电视剧更是节假日的热播剧目。这部电视剧最近又有人翻拍了,可见《西游记》影响之大。但从现代法治的角度看《西游记》的情节,就会发现许多内容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现在就列举一些,供大家把玩。

从孙悟空一路除妖的过程看,直接打死的都是白骨精之类没有“背景”的妖精,而神仙身边的随从、坐骑等,孙悟空便无权处置,还得让主家领回去以家法处置,是否处理了也没了下文,很有袒护之嫌。就是作为托塔天王李靖义女的白毛老鼠精,也得交李靖父子带回天庭发落。可见对待不同的妖怪处罚方式和结果是不一样的。除妖过程只是体现了正义,没有体现出公平。

唐僧师徒取经只走了这一路,就遇到了这么多妖怪,可以联想到玉皇大帝治下的领域肯定是妖魔遍地,但也没见作为当地“地方官”的土地爷被问责。就是原为天神的沙僧和猪八戒被贬到下界为妖,长期祸害一方也没人问,更没见玉皇大帝负什么领导责任,让人怀疑玉皇大帝的治理有无章法。这要搁到现代,总会有人因为渎职被问责的。

小说中描写的天庭没有司法机关,更没有成文法和判例法,玉皇的金口就是法律。原为卷帘大将的沙僧因为打了一个琉璃盏就被打下流沙河,原为天蓬元帅的猪八戒因为调戏嫦娥就被逐出天界到人间投胎,也没见有什么法律依据。处死孙悟空的方式更是荒唐,又是斧劈又是雷击的,不人道不说,最不靠谱的是为了让太上老君炼得仙丹,让其动用私刑把孙悟空放到炼丹炉里烧。按现代的法治理念,最起码执行死刑也得有个统一的执行方法吧。

唐僧师徒路过的凤仙郡,太守因不满妻子纵容逆子胡作非为,盛怒之下误推倒祭祀玉皇大帝的贡桌,造成玉皇大帝未能享用到贡品。于是怀恨在心的玉皇大帝下令不给凤仙郡下雨,造成凤仙郡干旱了三年,玉皇大帝还设置米山面山等“三事”难为百姓。其子犯错与老子何干?太守家犯错与百姓何干?这样的株连也太没道理了,简直是滥用职权发泄私怨,毫无爱民之心。

在唐僧师徒取经的回程中,遇到老鼋驮他们过河。老鼋因不满他们没有向如来问自己的年寿,故意将唐僧师徒和经卷扔下河。宝贵的经卷被浸湿,以致经卷在晾晒中被粘破,造成经卷内容不全。即使唐僧在此事中有什么过失,就算是混合过错吧,老鼋也不能故意毁损别人的财物,造成这么严重的损失。这样严重的侵权行为竟然没有受到追究。

……

当然,以上列举的这些情节,是吴承恩老先生的文学创作,不能用现代人的眼光给古人当“纠客”,更不能用现代法治的眼光去责难这部小说中的描写。之所以把小说里这些情节拿出来“晒一晒”,是想让大家在娱乐之余,不但要学习孙悟空勇于反抗、不屈不挠、敢打必胜的精神,学习唐僧坚定理想信念、宽厚仁爱、无私无畏的高尚品德,更要善于吸取精华,剔除糟粕,保持法治社会应有的清醒,莫把戏说当真言,莫把神话当真实。

来源:原创
责任编辑:赵县法院 吕国清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57号

电话:0311-87297030

传真:0311-87297021

律师投诉电话政邮箱:zxfyjjjc@163.com

邮编:051530